各学院、工作部、直属单位:
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外事学院普通高职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外院教〔 2019 〕 18号)、《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外院教〔 2021 〕 14 号)(以下简称《学位授予细则》),为做好 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 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一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外事学院普通高职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本院 2022 届毕业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核,主要内容如下:
1.学生所有课程是否全部达到毕业要求。
2.德、智、体、美、劳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3.对未按要求完成且有如下情况者,请各学院及时告知学生,按期完成。
(1 )本科毕业生通识课(含必修和选修)获得学分不足的。
(2 )各类学籍异动及曾申请缓考的学生学籍及课 程成绩核查。
(3 )参与学校组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学生相关课程成绩的互认。
(二 )2022 年 4 月 20 日前,各学院 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库数据为依据,按专业进行核对 确认毕业生人数及学籍信息,报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见附件 1
(三 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要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教研内字〔 2021 〕 21 号)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4月16日前报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办理。信息修改材料由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集中上报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予以变更,审核未通过者,将以教务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为准。
(四 对学生欠费情况,请各学院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及时通知欠费学生补缴清相关费用。
(五 )2022 年 5 月 21 日前, 各学院提交毕业或结业的审核名单。
(六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教学与研究 部对各学院上报的统招 2021 届毕业生的情况进行复审、汇总后,上报校领导审批。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 2022 届毕业生学历证书(毕业、结
业证书)在线注册,完成学历证书制作。
二、2022 届统招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一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学院对 2022 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22年 4 月 25 日前,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相关部门须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学生书面申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等)。(见附件 5 )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并由各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2.2022年 4 月 30 日前,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提交需要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 学士学位授予复审及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2022年 5 月 25 日前,各学院组织本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审查本院学士学位授予学生,按专业汇总拟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不授予的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校学位办公室。
2.校学位办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抽查、汇总,并上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6 月上旬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对在授予学士学位中,有争议的学生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6月中旬校学位办完成学士学位证书的制作,学士学位证书发证日期由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及离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毕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工程,严密组织,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学籍、学位、学生管理等各项文件要求,按学校工作安排,如期完成 2022 届毕业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2.注意做好 2022 届结业生和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及教育引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稳定离校。
3.如果教育厅或者学校因为工作需要调整,以上各项工作时间会相应做出调整,届时会提前通知,请各部门注意提前筹划布置相应工作。
五、各部门联系方式:
学位办:张鹤翔 联系电话: 88751325
办公地址:西楼三层3007 办公室
教研办:王旗旗 联系电话: 88751638
办公地址:西楼四层4002 办公室
国际交流中心:潘江浩
联系电话: 88751485
办公地址:5号教学楼 5109 办公室
创业学院:赵强 联系电话 88751337
办公地址:创业学院
8 号教学楼 205 办公室
2022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