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技能
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师教学技能奖励办法(试行)》(西外院教〔2014〕8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技能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时间范围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 要求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认真、准确做好统计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2、请于2016年6月24日前各单位将《西安外事学院教师教学技能奖励申报表》报至教学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参赛文件 (有校领导批示)、获奖文件、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等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慧莲 电话:88751691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14日